发文标题: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办发[2014]22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4-4-29
实施时间: 2014-4-29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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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川委发[2014]4号)中关于全面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下简称“大病保险”)制度的要求,在总结去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省政府决定今年在我省全面开展大病保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开展大病保险要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协同互补作用,发挥商业保险机构在控制医疗费用方面的专业优势,形成政府、个人和保险机构共同分担大病风险的机制,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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