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试点工作的意见
发文文号: 财社[2014]13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民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时间: 2014-4-23
实施时间: 2014-4-23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47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卫生计生委、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有效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