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人社医发[2014]78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4-3-20
实施时间: 2014-3-20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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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民政局:
  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以下简称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对于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减轻参保人员大病医疗费用负担,具有重要意义。为保证本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现就贯彻落实《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行办法》通知如下:
  一、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二、大病保险实行全市统筹,建立大病保险基金,大病保险基金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当年筹资标准5%的额度划拨,纳入社会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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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_年度城镇居民享受医疗救助统计表.doc    
附件2:_年度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支付通知单.doc    
附件3:_年度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支付明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