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财综[2011]66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1-12-31
实施时间: 2011-12-31
法规类型: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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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财政局、物价局,市直各部门,各市属企业:
  现将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的通知》(鲁财综[2011]18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级各有关部门应按通知要求及时部署,确保各项免征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对于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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