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采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财会[2010]36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0-11-24
实施时间: 2010-11-24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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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各区、市财政局:
  为加强机关事业单位财会人员监督管理,做好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确保会计人员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实现对全社会会计人员的动态管理,进一步提升会计管理和会计监督水平,根据财政部《关于采集全国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财办会[2010]18号)规定,结合《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财会人员队伍建设的意见》(青厅字[2010]37号)的要求,现将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信息采集范围
  青岛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在职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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