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下达2014年度全省蚕茧收购指导价格做好蚕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价成发[2014]38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陕西省商务厅 陕西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4-4-15
实施时间: 2014-4-1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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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安康、汉中、宝鸡、商洛、延安、榆林市物价局、商务局、工商局:
  为确保我省2014年蚕茧收购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蚕茧收购正常秩序,保护蚕农和企业利益,促进茧丝绸行业平稳有序发展,现将今年我省蚕茧收购指导价格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陕西省定价目录规定,我省蚕茧收购实行政府指导价。考虑到蚕茧国际市场价格上浮及人工成本增长等因素的影响,为切实保障蚕农利益,现制定今年我省鲜茧标准级(茧层率21%,上车率100%)收购基准价为每500克22元,相邻等级差价每500克0.20元,各等级鲜茧收购基准价详见附件1,次下茧收购基准价详见附件2。实际收购价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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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陕西省2014年桑蚕鲜茧收购基准价格表.doc    
2.陕西省2014年桑蚕鲜次下茧收购基准价格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