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2014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企[2014]58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商务部
发文时间: 2014-4-17
实施时间: 2014-4-17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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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央有关部门(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商务局: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4]36号,下称《资金办法》)规定,结合当前外经贸重点工作任务,现将2014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一)支持外经贸协调发展和结构调整。
  1.支持区域外经贸协调发展。鼓励各地区按照国家有关发展战略、规划并结合当地实际,优化贸易投资布局,完善各类公共服务,培育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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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2014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指南.doc    
附件1附表1-3:2014年进口贴息事项申报附表.xls    
附件2:2014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和技术出口事项申报指南.doc    
附件2附表1-9:2014年服务外包和技术出口事项申报附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