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企[2014]36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商务部
发文时间: 2014-4-9
实施时间: 2014-4-9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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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央有关部门(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商务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商务局:
  为加强和规范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完善外经贸促进政策,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培育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财政部、商务部在清理和整合外经贸相关资金政策的基础上,对2010年印发的《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企[2010]114号)及有关具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原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制定了新的《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确保工作平稳衔接,对本办法施行前已按原办法向财政部、商务部上报资金申请且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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