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财非[2010]591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0-6-24
实施时间: 2010-6-24
失效时间: 2012-12-10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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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不含沈阳、大连):
  为进一步做好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加强省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经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民政厅同意,现将《辽宁省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宁省财政厅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辽宁省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综〔2008〕48号)和《关于印发<辽宁省廉租住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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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九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辽财法[2012]980号
发文部门:辽宁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2012-12-10
实施时间:2012-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