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水利厅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林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吉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财非税[2011]872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1-11-29
实施时间: 2011-11-29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阅读人次: 496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财政局、水利局、发改委、地税局、人民银行中心支行,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水利局、发改委、地税局,各县(市)财政局、水利局、发改委、地税局、人民银行支行:
  为加快我省水利建设,提高防洪减灾和水资源配置能力,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我们制定了《吉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水利厅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