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使用2014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软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国税函[2014]44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3-12
实施时间: 2014-3-12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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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做好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保证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的正常进行,区局决定,企业所得税纳税人2013年所得税年度申报及2014年所得税季度(月)申报统一使用“北京通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通审公司”)研发的“涉税通。企业版”(2014年度内蒙古国税专业版)。该软件既能满足“综合征管软件”的年度申报要求,又能满足总局所得税“汇算清缴汇总软件”的数据采集。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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