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财会字[2003]43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3-8-13
实施时间: 2003-8-13
法规类型: 师所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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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各会计师事务所:
  现将《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审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我厅于1998年11月印发的《浙江省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分支机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浙财会[1998]116号)同时废止。

  附件: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审批管理办法


  附件: 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审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分所的审批和管理,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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