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认真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度基本信息报备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注协[2014]29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4-4-16
实施时间: 2014-4-16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201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注协,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169号令,从2012年度开始,广东省财政厅将我省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基本信息报备工作委托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承办。为认真做好我省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度基本信息报备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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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度基本信息报备有关附表(附表1-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