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物价局大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停车场收费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价发[2013]34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物价局 大连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3-6-3
实施时间: 2013-7-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大连
阅读人次: 3129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物价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各先导区价格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加强停车场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停车收费行为,维护停车场的正常经营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大连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市政府第123号令)及相关政策规定,现就核定停车场收费标准、规范停车场收费行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定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条件、所需材料和程序
  (一)核定停车场收费标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行业部门批准设置停车场的合法手续;
  2.开放式停车场应按规定标明收费范围,收费区域界线清晰、持久......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