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企[2014]38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学技术部 商务部
发文时间: 2014-4-11
实施时间: 2014-4-1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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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科技厅(委、局)、商务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科技局、商务局,有关中央所属单位:
  为促进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规范和加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财政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制定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 商务部
  2014年4月11日
  附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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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建[2015]458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15-7-17
实施时间:2015-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