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发行监管部等9个部门主要职责的情况通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4-4-11
实施时间: 2014-4-11
法规类型: 证券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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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央编办批复同意我会内设机构和职能调整方案后,我会进一步细化了合并和新设部门的职责,并做好相关部门内设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工作。目前,各项工作已经完成,相关部门已开始正常运转。为便于市场参与各方了解相关业务部门的职能,也便于各部门更好地服务市场、服务参与各方,现将发行监管部等9个涉及机构和职能调整的部门的主要职责有关事项通报如下。
  一、发行监管部。成立新的发行监管部,其主要职责是:拟订在境内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规则、实施细则,以及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则、实施细则;审核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并监管其发行上市活动;审核上市公司在境内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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