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后商标案件管辖和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
发文文号: 法释[2014]4号
发文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时间: 2014-3-25
实施时间: 2014-5-1
法规类型: 司法解释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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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后商标案件管辖和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已于2014年2月1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0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4年3月25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后商标案件管辖和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
  (2014年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06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审理商标案件,根据2013年8月30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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