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发票版面适用范围发票核定程序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征[2002]218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6-4
实施时间: 2002-6-4
失效时间: 2011-9-26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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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法》及实施细则,以及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发票改革总体方案的有关规定。市局决定对本市地税系统普通发票的版面、适用范围及发票核定程序进行全面的调整。现就有关问题规定如下,请依照执行。
  一、发票版面
  根据发票改革方案,对现行的《北京市服务业专用发票》、《北京市服务业定额发票》(七种版面)、《北京市公路货物运输专用发票》、《北京市客货运输定额发票》(八种版面)、《北京市建筑业专用发票》、《北京市销售(转让)房地产专用发票》、《北京市广告业专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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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发票使用认定表.doc    
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一条第三、五、六款;第二条第三、五、六款;第五条第二款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已清理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京地税法[2007]433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11-28
实施时间:2007-11-28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5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9-26
实施时间:201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