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长春市土地登记办法
发文文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令第29号
发文部门: 长春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1-8-30
实施时间: 2011-11-1
法规类型: 国土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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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长春市土地登记办法》业经2011年8月30日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市长:崔杰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长春市土地登记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土地登记管理,规范土地登记行为,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区范围内的土地登记,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土地登记,是指将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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