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长春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
发文文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令第41号
发文部门: 长春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2-11-15
实施时间: 2013-1-1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行业规定 其他费用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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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长春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业经2012年11月15日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市长:姜治莹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长春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维护预售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长春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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