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家养梅花鹿产业发展的意见
发文文号: 长府发[2013]15号
发文部门: 长春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3-9-10
实施时间: 2013-9-10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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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家养梅花鹿是我市特色优势产业,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为推进我市家养梅花鹿产业快速发展,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家养梅花鹿产业的意见》(吉政发〔2011〕37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1.发展思路。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双阳核心区建设为中心,坚持标准化规模养殖、精深化加工、产业化经营,突破瓶颈制约,加强科技研发,实施品牌战略,重点建设“三大基地、两个中心、一个市场”和“双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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