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加强全省游览参观点收费公示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价发[2011]121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12-27
实施时间: 2011-12-27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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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物价局,绥中、昌图县物价局:
  为进一步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及相关服务性收费行为,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旅游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的有关规定,现就加强游览参观点收费公示管理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及相关服务性收费公示管理,是各级物价部门的重要职责,是化解游览参观点和游客双方矛盾的有力抓手和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途径,也是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和营造规范的旅游市场价格环境的重要载体。各市(县)物价部门要充分认识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及相关服务性收费公示管理的重要性,扎实地做好这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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