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核定2014年度境内机构短期外债余额指标
发文文号: 汇发[2014]14号
发文部门: 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4-3-20
实施时间: 2014-3-20
法规类型: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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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适度调增2014年度境内机构短期外债余额指标(以下简称指标),核定指标总规模为433.92亿美元。在调增各金融机构和分局地区指标的同时,继续向中西部地区和中小银行倾斜。现就2014年度指标核定情况和相关管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核定部分中资银行2014年度指标1,390,437万美元(详见附件1)。
  核定部分法人制外资银行及对指标实行集中管理的外资银行分行2014年度指标1,654,358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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