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直单位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财行[2008]449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8-7-24
实施时间: 2008-7-24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差旅费 会议费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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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直各单位,各市(州)、县(市)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审局:
  现将《吉林省省直单位出差和会议定点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直单位出差和会议实行定点管理是对差旅费、会议费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也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改革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
  二、省直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和会议,除到本单位或本系统只对内部营业的宾馆、招待所,或出差和办会地无定点饭店外,应当到省确定的定点饭店住宿和办会,也可以在省直差旅费标准上限以内,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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