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财库[2008]419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8-8-5
实施时间: 2008-8-5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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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直各预算单位,各市(州)、县(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各市(州)中心支行、县(市)支行,中国银联吉林分公司,国库集中支付各代理银行:
  为进一步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规范省级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积极稳妥开展好公务卡管理试点工作,根据《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吉林省预算单位实行公务卡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吉财库[2008]418号)精神,现将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联合制定的《吉林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吉林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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