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日元贷款吉林省松花江流域林业生态建设项目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财会[2008]575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8-10-20
实施时间: 2009-1-1
法规类型: 其他核算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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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日元贷款吉林省松花江流域林业生态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日贷林业项目)贷款会计核算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法规制度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日贷林业项目涉及的各级林业部门和项目单位(办)。各级财政部门对日贷林业项目的核算比照《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转贷会计制度》执行。
  第三条 各级财政部门和项目单位(办),应配备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并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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