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财社[2008]703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8-12-1
实施时间: 2009-1-1
法规类型: 行业性财务规定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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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财政局、卫生局:
  为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财务管理,根据《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制度的通知》(财社[2008]8号)精神,省财政厅、卫生厅重新制定了《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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