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财非税[2009]291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9-5-18
实施时间: 2009-5-18
法规类型: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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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现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8]7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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