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个人投资者股息红利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的须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3-27
实施时间: 2014-3-27
失效时间: 2014-4-24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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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个人投资者股息红利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公告》(公告【2014】2号,以下简称公告),自今年5月1日起,对个人投资者股息红利所得按照核定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填报《股息红利纳税事项鉴定表》
  使用“办税通”或&ld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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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股息红利纳税事项鉴定表.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对个人投资者股息红利所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公告
发文文号: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5号
发文部门: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4-4-24
实施时间:2014-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