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人注意事项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福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4-3
实施时间: 2014-4-3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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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尊敬的纳税人:
  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网上申报系统已经开通(目前非汇总纳税企业可以正常进行网上申报,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支机构暂时无法进行网上申报,省局正在对相应软件进行修订,将于近期开通,届时另行通知),请纳税人抓紧时间进行申报,务必按时于2014年5月31日前完成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工作。为了帮助纳税人正确履行申报纳税义务,现就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人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对象:
  凡属我市国税系统管征的实行查账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二级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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