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依法经营 依法维权 共同营造良好税收秩序的温馨提示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3-24
实施时间: 2014-3-24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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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消费者,尊敬的经营者: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制经济,维护公平的经营环境、税收秩序离不开大家的参与和支持。为了维护大家的合法权益,我们提示如下:
  一、如果您是一名消费者,请在购买货物或服务时及时索要发票,不建议您事后索取发票,并注意以下几点:
  (一)索取合法有效的发票是法律赋予您的权利。
  (二)请不要要求商家开具票、物不符的发票。
  (三)如果经营者拒绝开具发票或者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您有权终止双方交易,也有权举报。
  “拒绝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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