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财非税[2009]463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9-8-11
实施时间: 2009-8-1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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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加快推广新型墙体材料,促进节约能源和保护耕地,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财综字[2007]7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属于政府性基金,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款专用,年终结余结转下年安排使用。
  第三条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政策由省人民政府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统一制定,由各级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由各级墙体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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