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政办发[2011]15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1-6-30
实施时间: 2011-6-30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行业性财务规定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 其他核算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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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0]6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总体要求
  2011年,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能定位和运行机制进一步转变。对群众常见病、多发病诊断治疗和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成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工作职责和服务任务。需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同推进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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