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价格行政处罚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价检[2004]1717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4-8-19
实施时间: 2004-10-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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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计委)、物价局:
  为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强价格行政执法监督,健全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价格法》、《行政处罚法》等,特制定了《价格行政处罚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执行,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我们。
  附:《价格行政处罚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
  二○○四年八月十九日
  价格行政处罚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价格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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