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人社办发[2014]6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4-3-3
实施时间: 2014-3-3
法规类型: 劳动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阅读人次: 400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
  2014年1月2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部令第22号),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规范劳务派遣的一部重要规章。为做好贯彻实施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3号),现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doc    
2、《劳务派遣情况汇总表》.xls    
3、《劳务派遣暂行规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