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动态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市监[2014]173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4-4-1
实施时间: 2014-4-1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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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近期各地发生多起特种设备事故,暴露出部分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存在安全管理混乱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违章操作等问题。为预防和减少类似事件发生,加强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等单位,以下简称生产单位)动态监管,进一步提高生产单位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立生产单位许可信息动态告知制度
  2014年4月20日起,首次在本市开展业务或行政许可范围、单位地址、主要负责人等许可主要信息变更的生产单位,应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特种设备安全条例》(以下简称《特区特设条例》)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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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主要信息书面告知工作指引.doc    
2、承压类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资格人员要求和依据.doc    
3、 机电类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资格人员要求和依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