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综[2014]14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时间: 2014-3-24
实施时间: 2014-3-24
失效时间: 2017-8-6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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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建设交通委、城乡建设委、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建设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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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表1-5.xls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88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17-8-6
实施时间:201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