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水利局关于小沽河河道采砂管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价费[2014]6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水利局 青岛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4-3-10
实施时间: 2014-3-1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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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青岛市大沽河管理局:
  你局《关于小沽河采砂管理费征收标准的请示》收悉。为规范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合理开发利用河砂,保护水体生态环境,现就有关小沽河河道采砂管理费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根据《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办法》(水财[1990]16号)、《山东省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实施细则》([91]鲁水计字第185号)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的通知》(青政办发[2014]6号)的有关规定,采砂经营者应当按照当地河砂市场平均销售价格的25%缴纳河道采砂管理费,据此核定小沽河采砂管理费具体收费标准为每立方米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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