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军区关于批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军区政治部四川省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府发[2014]19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4-3-27
实施时间: 2014-4-1
法规类型: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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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人民政府,各军分区(警备区),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政府、省军区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军区政治部《四川省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实施细则》,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 四川省军区
  2014年3月27日
  四川省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实施细则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军区政治部
  第一条 为保障国家和社会对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的优待,实现随军家属充分就业,促进军队战斗力建设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的《军人随军家属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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