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商办信函[2014]224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商务厅 安徽省商务厅
发文时间: 2014-3-25
实施时间: 2014-3-25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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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商务局,广德、宿松县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应用的实施意见》(商电函[2013]911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3]48号),加快我省流通领域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协调发展,省商务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安徽省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安徽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定程序
  (一)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接受当地园区和企业申报,并向省商务厅推荐。
  (二)省商务厅组织业内专家依据示范创建规范(见附件1、2)评选安徽省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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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安徽省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规范(试行).doc    
2.安徽省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创建规范(试行).doc    
3.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申报书编制提要.doc    
4.电子商务示范园区申报书编制提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