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申报期错峰办税的温馨提醒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3-28
实施时间: 2014-3-28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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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随着深圳经济的繁荣、商事登记制度的推行和营业税改增值税工作的开展,目前在我局登记的纳税户已超过90万户,并持续以每月2万户的数量增加。为了适应纳税户数快速增长,我们正在采取各种措施,确保您能方便快捷办理各种涉税事宜。目前,我局实施了全面提升纳税服务水平活动,推出了一揽子便民措施,确保征管系统稳定、简化业务流程、加强宣传培训、启动应急预案等。
  2014年4月份和5月份,是国税办税事项集中的高峰期,除正常纳税申报和财务报表报送外,还叠加了小规模纳税人季度申报、所得税季度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等,在此期间,将产生数百万户次的办税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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