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定额发票落款时间问题的公告
发文文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4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3-31
实施时间: 2014-4-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473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实施细则》第四、九条规定,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确定的全国普通发票票样,现就定额发票“年月日”落款时间问题公告如下,自公告之日起施行:
  一、2014年4月1日起印制的广西地税定额发票不再印......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新、旧通用定额发票票样.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