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和少数语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文文号: 黑价联[2014]4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4-1-15
实施时间: 2014-1-1
失效时间: 2016-12-31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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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继续执行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笔试)费和全国大学少数语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函》(黑教财函〔2013〕533号)收悉。鉴于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和少数语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1〕92号)即将到期,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3699号)有关规定,现将我省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笔试)费和少数语种考试费的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英语四级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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