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天津市市级预算单位复印纸批量集中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采[2014]8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4-3-24
实施时间: 2014-3-24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353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级预算单位,各区县财政局,市政府采购中心:
  为了深化政府集中采购改革,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和政府采购有关法律制度规定,现就天津市市级预算单位复印纸批量集中采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范围
  天津市市级预算单位采购满足办公需要的复印纸应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各单位要重视复印纸批量集中采购工作,加强对本系统、本单位复印纸批量集中采购工作的管理,最大限度发挥集中采购的规模效益。
  区县级预算单位可共享市级复印纸批量集中采购结果。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