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武汉海关关于引入会计师事务所协助海关开展稽查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武汉海关
发文时间: 2014-1-16
实施时间: 2014-1-16
法规类型: 税费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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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了创新海关稽查工作方法,根据《海关引入社会中介机构协助稽查工作操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武汉海关决定选取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协助海关开展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与合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三年以上;
  (二)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开展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三)近三年没有发生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四)内控制度健全,审计资料保管清晰、完整;
  (五)与海关合作的意愿较高,愿意接受海关监督管理。
  二、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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