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推荐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人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14-3-18
实施时间: 2014-3-18
法规类型: 人员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296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进一步充实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人员队伍,切实做好2014年度以及今后全省的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现请各资产评估机构推荐执业质量检查人员。要求推荐的执业质量检查人员应为执业五年以上(优秀人员可放宽至三年)且无不良执业记录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已参加过执业质量检查的人员,可不再推荐。
  请各资产评估机构于4月30日前将《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人员推荐表》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报监管部。联系人:丁振华;联系电话(传真):(0451)53602011。
  附件: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人员推荐表
......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人员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