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分成管理方式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黔府发[2007]20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7-6-1
实施时间: 2007-1-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国土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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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调控,切实保护耕地,促进节约用地,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48号)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07年1月1日起,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我省分成的70%部分,全额缴入省级国库,其中,省级分成10%,用于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涉及的土地保护和耕地开发整理,余下的90%,由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按照相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分配给地、县,专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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