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州省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
发文文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令111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9-3-24
实施时间: 2009-6-1
法规类型: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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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贵州省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3月16日省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省长 林树森
  二○○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贵州省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生产建设活动中占用或者损毁水土保持设施造成水土流失的,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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