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工商规[2014]38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4-3-21
实施时间: 2014-3-21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工商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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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工商局:
  《湖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工商局。
  湖北省工商局
  2014年3月21日
  湖北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推进工商登记制度便利化,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根据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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