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政办[2014]9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4-3-3
实施时间: 2014-3-3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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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价格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清理和规范前置服务收费通知如下:
  一、全面清理前置服务收费。各级价格部门要会同编制、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对纳入行政审批前置的各类服务收费进行清理,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服务收费一律取消。行政机关不得要求行政审批相对人到指定中介机构接受服务,不得擅自将行政职责范围内事项交由事业单位和中介机构办理、变政府应尽职责为有偿服务收费。
  二、公布前置服务收费目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编制法定前置项目目录,并与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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